12月23日
襄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襄城大队
依法对一名过失引起火灾的事故责任人
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
日前
襄阳市襄城区某仓库发生火灾
经消防人员调查发现
起火原因为
电焊施工高温焊渣
火星掉落
引燃地面可燃物引发火情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四条第二项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,决定对火灾事故责任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,目前,火灾事故责任人已送至拘留所执行拘留。